根據調節閥前后的壓差來選擇執行機構彈簧范圍和氣源壓力
執行機構的選擇主要依據系統專業所提供的“最大工作壓差”,執行機構所輸出的力必須大于此壓力。 就“最大工作壓差”,為保險期間,常陽技術建議,以閥前的最大壓力
作為最大壓差來選擇彈簧范圍和氣源壓力比較合理(閥后為正壓時)。以閥門正常工作時閥前后的壓力計算出來的壓差作為允許壓差往往偏小,
原因可能有以下 幾點:
1. 在不正常工作時閥門的開度可能很小,使閥前壓力大大升高,而最大工作壓差的含義是指 閥門即將關閉時可能出現的差壓值,而在這種情況下,流體輸送設備(如水泵、風機、空壓機)的出口將達到設備運行的最高壓力,其數值等于流體輸送設備的額定出口壓力。 2. 在不正常工作時閥門后的壓力容器的壓力可能低于壓力容器在正常工作時的壓力值。正是這兩個因素使得不正常工作時閥前后的壓差遠遠大于正常工作時閥前后的壓差,使得 在正常工作時不泄漏的閥門在不正常工作時產生泄漏。以工業鍋爐給水系統為例,35t/h 的鍋爐給水泵額定壓力通常為6.0MPa,汽泡壓力為3.8MPa,閥前壓力正常時為4.0MPa,閥門正常工作時閥前后的壓差約為0.2MPa,如果拿這個值作為允許壓差,幾乎任何一臺閥門 能滿足要求。但當用汽量突然減少時,閥門開度也將減少,閥前壓力逐漸增大,直至達到給水泵額定壓力為止。此時閥前后的壓差為2.2MPa,一般單座閥在這種壓差下很難保證不泄漏。 |